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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六安市裕安中学2019-2020学年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

来源:六安市裕安中学  发布时间:2019-07-16 浏览次数:1327 【字体: 返回上一页

六安市裕安中学2019-2020学年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

 
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
项目名称:六安市裕安中学2019-2020学年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

项目编号:LASYAZX-20190701
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19年06月25日

开标日期:2019年07月15日

成交供应商名称:六安市玉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

主要成交或成交标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六安市裕安中学2019-2020学年度早晚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本项目招标文件。

采购人名称:六安市裕安中学

地址: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

联系人:孙超

联系方式:13966260888

公告期限:2019年07月16日

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六安市裕安中学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六安市裕安中学。联系人:孙超,联系电话:13966260888
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.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
2.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。

3.被质疑人名称。

4.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。 

5.明确的请求及主张。

6.必要的法律依据。

7.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.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。

2.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。

3.质疑材料不完整的。

4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。

5.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三、其他

无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六安市裕安中学

2019年07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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